為協助青年勇於創業,增加中小企業競爭力,所推出的低利創業。
服務條件▶
20~45歲中華民國國民,男性需退伍或持有免役證明。申請者與配偶信用狀況必須正常,不得經營其他事業或在其他事業任職,故兼任其他事業負責人及股東需辦理變更。申請者須是設立未滿五年公司或行號之負責人或股東。立案未滿5年之幼稚園、托兒所、補習班、兒童課後托育中心、老人養護中心負責人或持有開業證書未滿5年建築、會計事務所負責人。
服務額度▶
每人貸款額度上限100萬,每一事業體貸款上限300萬,如有提供擔保品每人貸款額度上限400萬,每一事業貸款上限1200萬。
服務年限▶
無擔保:最長可分六年,第一年可只繳利息 ,後五年本利攤還
有擔保:最長可分十年,前三年可只繳利息,後七年本利攤還
檢附文件▶
負責人及配偶身份證、公司設立核准函、營利事業登記證、公司登記(變更)事項卡(行號則免)、近一年401 報表及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、本年度暫結表、若有必要須徵提一位連帶保證人。
相關事項▶
六年內有拒絕往來、呆帳或一年內有強制停卡,半年內有逾催者無法申請,但若已清償者則視情況辦理。
備註▶
*以上推薦之銀行核發金額與利率依個人條件有所不同 銀行保留核貸與否之權利